增值税加计10%抵减政策示意图及18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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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新的增值税改革引入了新的增值税减免政策。具体内容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从事生产和生活服务,符合本期10的可抵扣进项税。
减少税额。   - 昆明代理记账 -
提醒: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份额超过50%总销售额,可能不享受增值税加信用额度。   
2。增值税加减扣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此处的执行期指纳税期。
3。增值税扣除政策中提到的生产和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的纳税人,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50%以上。
比重超过50且不包含此数字。
也就是说,四种服务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50%以下的纳税人不是生产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也不能享受额外的扣除政策。
4。增值税增值扣除政策中提到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是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票据,财务和税收[2016]第36号发布的。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邮政企业提供邮件投递,邮政汇款,保密通信等邮政基础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是指提供语音呼叫服务,传输,传输,接收或应用电子数据的业务活动。通过使用各种通信网络资源,例如有线或无线电磁系统或光电系统,以及诸如图像和文本消息之类的信息。
包括基本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提供技术和知识服务的商业活动。
包括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支持服务,租赁服务,法证咨询服务,广播电视服务,商业支持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终身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需求而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
包括文化和体育服务,教育和医疗服务,旅游和娱乐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日常居民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备注:  
1包括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房地产租赁也可以享受额外的扣除政策。  
2并非所有6个行业都适用,例如金融服务和无形资产。  
3在适用扣减政策声明中的项目中,只要属于四项服务,即可享受额外扣除政策。
5。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
计算销售占总销售额的比例:  
对于2019年3月31日之前成立的纳税人,销售比例将根据2018年4月至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计算2019.如果实际运营期少于12个月,累计销售额将根据实际运营期计算。
计算。  
对于2019年4月1日之后成立的纳税人,销售比例是根据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计算的。
应该注意的是,虽然额外扣除政策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但主要业务计算所涉及的销售不仅指纳税人在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后的销售,而且在小规模。
纳税人期间的销售也可以参与计算。  
[示例]纳税人于2018年1月成立。2018年9月,它被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种服务的销售比例时,它开始计算在2018年1月。  
[示例]这可能发生在新成立的合格纳税人身上。例如,纳税人于2019年4月成立,并于2019年5月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2019年6月的条件,则可以确定纳税人适用。
除扣除政策外,5月至6月的额外扣除将在6月份进行。  
在另一种情况下,一些新成立的纳税人可能无法开始生产和经营成立后的前三个月。如果前三个月的销售额均为0,则纳税人将在当月形成销售额。
计算3个月后确定额外的扣除政策是否适用于当年。  
[示例]假设A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研发公司在2019年4月,但从4月到7月尚未开始生产和经营。销售额为0.销售额自8月份开始提供。公司A应基于2019年。
8月至10月的销售额确定额外的扣除政策是否适用于当年。  
[示例]纳税人在3月之前成立31,2019年但尚未获得的销售收入是根据未来**个销售收入连续三个月的销售情况来判断的。
假设纳税人于2019年1月成立,但仅获得了2019年5月的**笔收入。5月份实现了30万元的销售,6月的销售额为零,7月份的4项服务销售额为100。
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应基于纳税人从5月到7月的销售额,即100/100 + 30的计算。
由于纳税人的四次服务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根据规定,可以享受额外的扣除政策。  
[示例]根据根据现行规定,2019年4月1日以后成立的纳税人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按销售额计算销售比例。
假设纳税人于2019年5月成立,但5月和7月没有销售。 6月份,四项服务销售额为100万,商品销售额为3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应基于5月至7月的累计销售额,即以100/100 + 30计算。
因为纳税人的四个服务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
超过50,根据规定,您可以享受额外的扣除政策。  
[示例]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之后成立,所有这些都是零售的三个月成立日期,从销售之日起三个月的销售情况判断。
假设纳税人于2019年5月成立,但5月,6月和7月没有销售。 8月份的四次服务销售额为100万,9月份的销售额为零。
3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8月至10月的累计销售情况判断,即以100/100 + 30计算。
由于纳税人的四项服务销售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根据规定,可以享受额外的扣除政策。  
[示例] A纳税人于2019年5月10日新注册,并注册为一般纳税人。从5月到7月,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
比例不超过50,但6月至8月的比例超过50. 3月至7月纳税人的四项服务销售比例与公告条件不符,额外扣除政策不能应用。   
6。如果纳税人在四项服务中有多项应税活动,则计算销售比例:  
如果纳税人在四项服务中有多种应税行为,则四种服务中的多项应税活动的当前销售额服务应合并,然后除以当期纳税人的总销售额来计算销售额。
比例。   
7。销售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行为中发生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除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  
1与会计营业收入:如销售包括固定资产处理;   
2从定义的角度来看,它是指应用差异政策后的销售政策。  
经纪机构服务在获得所有价格和成本费用后,扣除政府资金或管理费用余额,并作为销售支付。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资金或管理费可能不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如果将来没有特殊的新政策:销售应包括在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免税销售额  
4建议按增值税申报表判断。  
5计算销售份额时,不需要消除免税销售。  
6在计算四种服务的销售比例时,销售额包括已申报的销售额,经审计的销售额和税务评估销售额。     
8。增值税加减扣政策每年计算。  
纳税人确定适用的额外贷记政策后,将不会在年内进行调整。具体而言,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将不会在适用的额外贷记政策后调整自然纳税人。
在下一个自然年份,根据前一年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以确定额外的扣除政策是否适用。  
例如:at 20
在20年和2021年,是否继续申请应分别根据他们在2019年和2020年的销售情况确定。  
[提醒]这里的年份是指财政年度,而不是概念连续12个月。   
9。增值税加减扣政策的补充规定  
纳税人可以累计但未累计的额外免赔额可以在确定适用的超额扣除政策的当前期间累计,即补充免赔额不再追溯抵消和调整。
应付税款,但可以从未来期间的应税金额中扣除。  
在提交时,请第二次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列出的信息。 ,并在当前期间的第二列中添加扣除。  
[示例]这可能发生在新成立的合格纳税人身上。例如,纳税人于2019年4月成立,并于2019年5月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2019年6月的条件,则可以确定纳税人适用。
除扣除政策外,5月至6月的额外扣除将在6月份进行。   
10。应计免赔额  
1只能从输入税金额中扣除当前期间以产生额外扣除。  
2不能进入的税按照现行规定从产出税中扣除,不得累计额外扣除额。  
3应计可抵扣金额的进项税额。如果转入进项税额,纳税人应当转移当期的进项税额,并相应减少额外扣除金额。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金额为简单的税收方法,不能从额外扣除中扣除。
额外扣除只能从一般税收方法的应税金额中扣除。   
11。计算增值税加减扣的公式  
当前可抵扣免赔额当前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从免赔额中扣除前一期末的免赔额+当前的免赔额 - 当期扣除和扣除   
12。可计算的附加税范围  
可计算的进项税额不限于通过接受四项服务获得的进项税额,也不限于相应的进项税额对于这四项服务,只要纳税人可以按照一般规定正常扣除进项税额,包括农产品加上
可抵扣进项税,在此之后没有扣除的40点进项税。 - 可以计算并添加房地产的扣除额,以及从客运量计算中扣除的进项税。   
13。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和服务,跨境应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和服务,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于额外扣除政策,以及相应的进项税额不能累计额外扣除。  
2具体经营原则是出口和内销的进项税额可以单独核算,进项税直接对应出口不能加;不能分为出口和国内销售的进项税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不收取额外费用